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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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府要以民生为重,具体表现之一,就是要将国家财政的钱,最大比例地用于民生,围绕民生来安排财政支出。
一、历史和现状:财政对民生投入太少
我们要最大限度地提高国家财政投入民生的比重,打造民生财政,需要先了解一下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结构。
请看中国财政支出结构统计表(简略)
这张统计表暴露出两个问题:
1、财政支出的前三项中,比重最大的是行政管理费,其次是经济建设费,而直接民生领域的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所占比重最小。
2、从1982年到2005年,文教、科学、卫生、社会保障支出增长了36倍,而行政管理费则大幅攀升到了76倍。
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我们不妨比较一下列国行政管理费(或曰公务支出)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
德国(1998年)2.7%
埃及(1997年)3.1%
英国(1999年)4.2%
韩国(1997年)5.1%
泰国(2000年)5.2%
印度(2000年)6.3%
加拿大(2000年)7.1%
俄罗斯(2000年)7.6%
美国(2000年)9.9%
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25.7%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各级政府叫做人民政府,应该是精打细算、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们所花的行政费应该比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更为低廉。然而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行政费比重,居然比资本主义国家高那么多。中国公仆的花费,居然超过用于民生的经费,挤占了主人的用款。这种财政支出结构,近年有所改善,注入民生的部分增多了,但总结构仍不合理。它当然应是我们现在要打造民生财政不可回避的改革对象。
未来设想之一:取消公务员职务消费,节省行政费5000亿元
要建立民生财政,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钱从何来呢?在现有的财政总盘子中,显然要改变财政支出结构,从削减不合理的行政管理费中挖掘财源。其中来源之一就是取消公务员不合理的职务消费,预计可以省出5000亿元。
目前中国行政费中明显不合理的开支是“三公”——每年公车消费4000亿元左右、公款招待吃喝玩乐2000亿元左右、公费出国3000多亿元左右。以上“三公”消耗共计9000亿元左右。尽管每年“两会”上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慷慨陈词,新闻媒体口诛笔伐,而公款不合理消费的这“三座大山”却是年复一年“我自岿然不动”。
据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各级党政机关公车约有400万辆,年费用4085亿元。尔后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在以超过20%速度递增。“公车”,顾名思义应是仅限于公用。但目前公车的普遍现状是领导人员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这种“三三制”一般人早已见怪不怪,2006年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个超越三三制的普通事例。
请看一个局长司机老黄的7天行程:
10月1日,局长好朋友的儿子结婚,老黄到婚纱店将公车装饰为婚车,然后接送新人,忙了一天。
10月2日,老黄一大早起床,把去旅游的局长儿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
10月3日,陪局长夫妇到城里购物。中秋节将至,晚上陪局长各处送礼。
10月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晚上继续陪局长送礼。
10月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
10月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儿子一家。中秋节晚上,老黄终于在家吃了顿团圆饭。
10月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把局长从酒店送回家后,已是夜里十二点多了。
在老黄的概念中,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除正常办公用车外,那就是:送局长与家人四处旅游、赴宴;接局长的孙子上、下学;连局长儿子的驾驶技术也是老黄带他到城外荒地,花了两个月时间练出来的。
实际上,在中国城乡各地飞奔的许多公车,不仅仅是公款购买的私车,而且是公款雇佣司机、公款维修保养、公款购买保险的私车。
放眼望去,这道公车私用的风景线,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已经是越来越罕见的稀奇景色了。
韩国首都首尔市已把“官车”数量砍到只剩4辆,市长和3位副市长各1辆。没有紧要公务,市长也须乘地铁上班。
美国纽约市长布隆伯格、英国伦敦市长利文斯通也都是每天乘地铁上下班。
瑞典政府高官工作时可以使用公车,下班只能开自己的私车,首相也只能开私家车上下班。
瑞典警方在周末可以拦住任何公车,检查其是否执行公务。
德国一位女议员因为用公车送丈夫到大学上班被曝光而不得不辞职。
丹麦的公务员出差只能坐公共汽车,出差地如果没有公交车,才可以乘坐出租车。
意大利西西里岛有个倒霉的市长,他和夫人出去私人旅行,让司机用公车把他们送到港口,旅行回来又让司机接了一次。不料被人告上法庭。市长公车私用,补回汽油费都不行,不但丢了乌纱帽,还被判入狱六个月。
芬兰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公车一说。除总统以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且他们也只能在上班时间使用专车。亲友揩油之事闻所未闻。虽然贵为一国元首,芬兰总统常常骑自行车出门。
社会主义中国,公务员理应更加廉洁奉公。然而让人很难理解的是,我们这里大大小小的党政官员,从国家级的部长到县级的科长以及乡镇长,只要有条件的,都要搞上一辆专车;没有条件的呢,努力创造条件也要搞一辆玩玩。而一旦有了专车,几乎不言而喻就有了全天候24小时使用权、全家使用权、亲友使用权、公私不分的使用权。
这种公车腐败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激化我国党政官员与普通百姓矛盾的“导火线”,成了建设节约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公敌”。可以说,这种公车腐败之弊,上上下下有目共睹;至于如何改革,则意见大相径庭。
如果能站在关注民生的角度看问题,公车改革的思路我以为并不难理顺,关键就是两条:
第一,为了民生,必须从根本上禁止官员化公为私、公车私用。
第二,领导干部专车制度,是导致公款私车制度的捷径,不能不取消。
循此思路,我斗胆提出一个公车改革方案供政府与读者朋友参考。
这个改革方案要点有五:
一、除军队系统以外,同一城市的所有公务车组编为三类出租汽车公司,均按企业运营,价格与当地其他出租汽车公司相同。其中,A类公司为机关内部服务,同时保留部分特殊管理办法;B类公司面向社会服务;C类公司兼顾机关内外服务,根据机关内公务用车的需求情况灵活调度。
二、公务员因公用车,既可以乘机关出租汽车,也可以乘社会出租汽车。
三、A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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